371 后手和复仇基金(1/ 2)
米国非盈利的慈善基金会,不需要交35%的营业税、各个州的州税,资本利得税,股票利得税、交易税。
也就是说,只要你的投资能跑赢5%的捐赠,赚到的任何一毛钱,都不用向米国佬交税。
不过,这种基金也不是没任何坏处的,至少很多投资是得公开的。
这等于会明晃晃的让人知道,你到底有多少钱。
或者更准确一点的描述是,你到底自主的控制了多少钱。
可惜安妮不肯签字,李长亨就只能用第二种办法了。
家族信托。
这玩意各个国家都有那么一点点不同。
而且李长亨不可能今天成立了信托,明年1月低自己安全从月球回来。
却发现自己的财富虽然名义上是自己的,受益人也是自己,但管理权却不在自己手上的事情发生。
最直白的解释就是,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,房租也是你的,但房子租给谁,还有高于最低收租标准后,房子租给谁,信托管理者说了算。
就算未来这栋房子从100万涨到500、1000万,你还是没权卖掉房子。
所以,李长亨直接把信托管理者,设定为离岸公司。
而这家公司的所有者是李长亨自己,然后他没把遗嘱所有人定为安妮,而是把她定为受益人。
就是说李长亨安全回来了,一切还是他说了算。
可一旦他回不来,安妮是最后的受益人,却不是管理者。
这样也能避免安妮那边有人打这笔钱的主意,又能让安妮一辈子都过上富裕生活。
签完字后,李长亨拿起电话,拨通庄园内线,询问巴尼瑞银的人来了没有。
没多久,安妮有些木然的看着李长亨又在一份文件上签字。
而这份文件的内容,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份换了名目的复仇基金。
一旦他死了,任何和他的死亡有关的人,还有打他财富主意的人,全会登上暗杀目录。
而整整一亿美金的复仇基金,别说干掉10个人了,就算100个、200个都没问题。
当然,明着说复仇基金肯定不合法,但换给名头一切都顺理成章还合法。
至于换成什么名头,就没必要说的太明白了。
两个大律师和瑞银的人,再李长亨签完字后,看他的目光里毫不掩饰的带着恐惧神情。
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背叛他,就死全家的索命符。
而且是真能,也愿意拿出整整一亿美金,来上演一出,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真实例子。
李长亨把几份文件锁进一个钛合金手提箱里,然后独自出门。
再然后,就没人知道他把这个箱子藏在哪里了。
说起来李长亨自己也觉得奇怪,在把外表被小牛皮包住的钛合金的箱子,藏在哪里的问题上。
为什么会第一个念头就是费兰克-阿巴内尔。
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的李长亨,最后只能把原因归纳为,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认识的就是弗兰克。
第一次借钱找的人就是他。
第一次打工、第一次合租、第一次准备把别人当成自己的替罪羊的也是他。
第一个合伙搞钱的人全是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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